【案例】某集团公司总裁包某遭遇车祸,到医院抢救时已经奄奄一息,临终前对身边的3个经遗产继承篇理交代后事,让次子接替自己的位置,掌管公司。包某去世后,长子以父亲临终前的口头遗嘱无效为由,要求接管公司,于是发生纠纷。那么,临终前的口头遗嘱有没有法律效力?
【律师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在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本案中包某在临终前的紧急时刻,在身边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情况下,设立了口头遗嘱,应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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