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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日期:2012-02-10 来源: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网 作者: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阅读:142次 [字体: ] 背景色:        

【案例】随着网络的不哳普及,许多老人也学会用电脑发电子邮件,有的老人甚至将自己的遗嘱写在电子邮件中。那么,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有效吗?

【律师解析】无效。订立有效的遗嘱不仅要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例如必须有遗嘱能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必须是遗嘱人自由、真实意愿的表达等,遗嘱还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继承法》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以电子邮件形式所立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因此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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