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倒】高某在北京某高中读三年级,父母皆为国企职工。后来,高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高某跟随母亲居住。高某的父亲每月给付孩子抚育费400元,高某认为400元的数额不能维持一个月的基本生活,要求父亲提高抚育费的数额,高父不肯。高某随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高父的工资是每月4000元。法院会支持高某的诉求吗?
【律师解析】法院会支持高某的诉求。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干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本案中高父给予高某的生活费显然低于这一比例,因此高某可以请求父亲按照月薪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育费。
京ICP1201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