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山阴县、应县、右玉县、怀仁县),2015年山西省朔州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死亡赔偿标准:
山西省2014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数据
依据山西省统计局公布《2013年山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数据摘要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56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66元。
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54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17元。
5、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6407元。
一、死亡赔偿金:
城镇:22456元×20年=449120元;
农村:7154元×20年=143080元;
二、残疾赔偿金:
城镇: 农村:
一级伤残 22456元×20年=449120元; 7154元×20年=143080元;
二级伤残 449120元×90%=404208元; 143080元×90%=128772元;
三级伤残 449120元×80%=359296元; 143080元×80%=114464元;
四级伤残 449120元×70%=314384元; 143080元×70%=100156元;
五级伤残 449120元×60%=269472元; 143080元×60%=85848元;
六级伤残 449120元×50%=224560元; 143080元×50%=71540元;
七级伤残 449120元×40%=179648元; 143080元×40%=57232元;
八级伤残 449120元×30%=134736元; 143080元×30%=42924元;
九级伤残 449120元×20%=89824元; 143080元×20%=28616元;
十级伤残 449120元×10%=44912元; 143080元×10%=14308元;
三、丧葬费:
46407元÷12个月×6个月=23203.5元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
1、城镇居民:13166×扶养年限×承担份额
2、农村居民: 6017×扶养年限×承担份额
关于转发山西省2013年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晋公交管[2014]93号
各市、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速公安交警各支、大队:
现将山西省2013年我省有关统计数据转发给你们,供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中参照使用,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山西省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2456元
二、山西省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154元
三、山西省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3166元
四、山西省2013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017元
五、山西省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为46407元
2013年山西省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组):
农、林、牧、渔业 29661元
采矿业 68633元
制造业 36683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435元
建筑业 3671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4751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9299元
批发与零售业 32802元
住宿和餐饮业 22924元
金融业 67729元
房地产业 32837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1191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 50793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2506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7476元
教育 41695元
卫生、社会工作 35993元
文化、体育与娱乐业 36384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173元
二〇一四年五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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