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不打算继承父母遗产的,也不能不尽赡养的义务。
《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但从这条规定中,我们不能因此推出“如果不打算继承遗产,就可以不尽扶养义务”的结论。
子女必须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赡养父母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是硬性的、无条件的,这项义务的履行并不以子女是否打算取得继承权为条件。因此,即使子女不打算继承父母的遗产,也不得放弃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
如果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子女拒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除剥夺其继承权外,如果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还应以遗弃罪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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