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机动车辆中的“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本车人员脱离了被保险车辆,不能视其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不应将其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 43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