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能否以已向被保险人理赔为由对抗受害人的交强险赔偿请求权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保险法》第 65 条以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 21 条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没有依法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不能以其已经向被保险人理赔完毕为由,对抗受害人的赔偿请求权。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 42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