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子女抚养

子女一方可否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

日期:2022-01-10 来源:- 作者:- 阅读:117次 [字体: ] 背景色:        

子女一方可否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支付赡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子女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影响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如支付赡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与父母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子女一方可否以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为由,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

答:《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支付赡养费,是其法定义务。子女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并不影响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但如支付赡养费确有困难的,可与父母协商暂时适当减少或暂缓支付。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