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说法:监护权是身份权的一种,是指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在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与保护的权利。侵害监护权主要指采取引诱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使未成年子女脱离监护或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探望权人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行为。
例如,甲带着自己三岁的儿子乙逛商场,丙擅自将乙抱走,是对甲的监护权的侵害,甲有权请求丙返还乙,并赔偿其为寻找乙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再如,夫妻两人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归母亲行使,父亲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父亲却在探望孩子之后,将孩子扣留,侵害了孩子母亲的监护权。同样,如果母亲在取得孩子的监护权后将孩子带往他处,不允许父亲探望子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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