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赡养父母方面,子女之间订立分开赡养父母的协议的做法合理吗
答:我国《宪法》、《民法典》都有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还规定,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所以,只要子女订立的赡养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老年人的意愿,这种做法就是合理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有权监督该协议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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