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收养赡养

约定“谁领老人工资谁赡养”,其他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了吗

日期:2022-05-27 来源:- 作者:- 阅读:46次 [字体: ] 背景色:        

约定“谁领老人工资谁赡养”,其他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了吗

李老太已近90岁,老伴过世,体弱多病,生活无法自理,辛辛苦苦把四子养大成家,只求做儿子的能够善待老人,安度晚年。可到了耄耋之年,却因四子不尽赡养义务把他们告上法庭……

1.为啥不尽赡养义务?

为啥不尽赡养义务呢?本案的承办法官李霞深入了解情况,耐心询问李老太的四个儿子和相关人后得知,李老太领有某单位家属工的工资,工资卡一直由老四保管领取,当时四兄弟曾商议好,谁领母亲工资,谁赡养原告。

现在李老太由老大和老四轮流照顾,经法官询问,李老太表示,依然愿意随老大和老四共同生活,而不愿与老二老三生活。对此老二说:“我们四兄弟之间有一份协议,协议里说的清清楚楚,由大哥和四弟照顾母亲,钱怎么拿也都说好了”,老二随后提交了协议书复印件。

02.蹊跷的复印件

该协议里四人意见一致,分工明确,还有各自的签名和手印,可老大老四一看,却称:“从来没有见过这份协议,这都是他们两个伪造的!”

一边是老太不愿与老二老三同住,一边是另外两兄弟称协议是老二老三伪造的,李霞法官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她带着助理继续走访调查当时的证人和居委会,终于查明,协议是老二老三在母亲起诉后,两人找到证人补写的。

03.认识到错误

李霞法官在掌握了具体案情后,对四兄弟尤其是老二老三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赡养老人是不可推卸的法律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赡养义务附加任何条件。老二老三在李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明下,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和年事已高的老母亲对簿公堂,实在是不该!

本案中,老大老四愿意支付赡养费,也愿意轮流照顾母亲,对两人的赡养行为予以鼓励并支持,赡养费酌情减免,最终确定老大老四每人每月各支付母亲赡养费400元,继续轮流照顾母亲的日常生活,老二老三每人每月各支付原告赡养费700元,四兄弟支付的赡养费由老大老四负责管理支配。

04.法官说法

本案中,被赡养老人已是耄耋之年,其所需要的照料不过是吃得饱,穿得暖,有一片瓦遮身,不至于三餐不继、露宿街头,这样简单的心愿在其儿女面前竟然这么难以实现,不得不令人唏嘘!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具体体现,更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孝敬父母、赡养父母、扶助父母的孝道理念的要求,也是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但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赡养义务附加任何条件。乌鸦尚知反哺,望子女趁老人还在世时,多尽孝心,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部分文章转载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添加并告知(微信号13691255677)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