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的分配纠纷怎么起诉
老有所养依然是目前中国老人的一个重大追求,赡养老人也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美德。当一个家庭出现多个子女时,经常会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谁来赡养老人,也就是老人的赡养义务分配问题。
《宪法》第49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该条的“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这里的“赡养”是指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从法律的角度,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否则,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类赡养纠纷,可以由父母作为原告起诉,也可以某一个子女作为原告起诉,被告可以是自己的子女或其他的兄弟姐妹。具体诉讼时,有:
1.管辖法院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起诉讼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尤其是这种涉及婚姻家庭的案件),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如果调解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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