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团队 旗下网站
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诉讼离婚

夫妻一方离家无音讯满两年,另一方想离婚怎么处理

日期:2012-03-27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阅读:615次 [字体: ] 背景色:        

某男和某女自由恋爱结婚,婚后有一段时间感情不错。男方为了多挣点钱就到外地打工,开始还经常打电话并能经常回来,后来逐渐很少回来。女方听到风言风语,就去找男方,可是男方频繁换电话号,经常变更住处,使女方找不到他,这样的不正常生活持续了近两年。女方经过打听知道,男方有了外遇,可是又不想离婚,所以他偶尔单方与妻子保持一下联系,然后再声东击西,玩失踪,“躲猫猫”。妻子忍无可忍,想找男方离婚,可是到离婚登记处咨询,得知需要双方亲自到场办理。那么,某女怎么样才能离婚呢?

律师说法

夫妻一方离家无音讯满两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也可以直接起诉,由法院用公告的方式送达,再开庭缺席审理;如果乙方失踪满四年,可以通过宣告死亡程序来宣告失踪人死亡,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就自然消灭。

相关法规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