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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诉讼离婚

被包办的婚姻,当事人能否要求离婚

日期:2017-12-09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73次 [字体: ] 背景色:        

被包办的婚姻,当事人能否要求离婚?

小红与小强是同村人,两人从小青梅竹马,长大后又情投意合,就开始谈起了恋爱。当两人准备谈婚论嫁时,却遭到了小红父母的反对,理由是小强家太穷,小红嫁过去只会受苦。小红的父母要求小红嫁给村里首富的儿子吴某,小红自然不同意,但小红的父母却以死相逼。小红拗不过父母,只好妥协嫁给了吴某。可与吴某结婚后,小红的婚姻生活并不幸福自从小红嫁过去之后,吴某就一直瞧不起小红,经常恶语相加。小红实在无法忍受这样的婚姻,她决定与吴某离婚。那么,小红能否要求离婚?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条的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被法律禁止的行为。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很显然,案例中的小红与吴某之间的婚姻是一种典型的包办婚姻,小红的父母为了钱财以死相逼要求小红与吴某结婚,所以小红和吴某之间的婚姻是一种包办婚姻。小红在父母的强迫下与吴某登记结婚,而且她与吴某之间在婚后也没有建立起任何感情,因此,她可以和吴某协议离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问的虐待和遗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条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问已建立了一定感情,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

法律提示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我国婚姻习俗中的一种传统,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时,一般都会遵从父母的意愿,但是,当父母将自己的意愿强行附加给要结婚的男女时,其行为就已经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婚姻自由的基本制度以包办、买卖等方式干涉子女结婚自山的,男女双方在婚后确实没有建立起感情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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