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能否以丈夫吸毒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答: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条明确规定:“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有吸毒习惯,屡教不改,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另一方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应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应当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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