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新14岁那年,父母相继去世,他与比他大6岁的哥哥相依为命,靠父母留下的积蓄度日。两年后,积蓄用完了,好在哥哥也大学毕业了,并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每月都有2000多元的收入。靠哥哥的帮助,小新上了高中。后来,哥哥交了女朋友,开始为结婚攒钱,对小新的资助越来越少了,常常是学校要交钱,小新不好意思向哥哥张口,只能从自己的伙食费里省。哥哥的女朋友还常暗示小新,让他平时打打工,不能总依靠哥哥,哥哥没有抚养弟弟的法定义务。可小新总觉得自己还是未成年人,有一定收入的哥哥有。为此,兄弟俩搞得很不愉快。
那么,哥哥到底有没有抚养弟弟的义务呢?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成年人父母去世或无能力时,依顺序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哥哥或姐姐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见,小新的哥哥有义务抚养小新。我国也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姐姐对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的弟弟、妹妹,有抚养的义务。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哥哥姐姐有抚养弟弟妹妹的义务,但要符合几个条件:一是父母已去世或没有抚养能力,二是弟弟妹妹必须是未成年人,三是哥哥姐姐一定要有负担弟弟妹妹的经济能力。这几个条件小新的哥哥都符合,可见他有义务抚养小新。
【关联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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