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当事人有权要求保守收养秘密吗
答:《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最髙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由此可见,收养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民个人隐私的内容,为此法律专门作了有关保密的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当事人有权要求保守收养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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