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是按继承人的人数,还是按继承人的身份关系均等分割
问:我院审理一起继承纠纷案中,在判决同一顺序继承人分割遗产时,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按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割。另一种意见认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按继承人的身份关系来进行平均分割。请问上述哪种意见正确?
答: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根据上述规定,我国法定继承采取的是按身份关系确定顺序的原则,但在同一顺序内部的分配,不以身份关系的远近确定,原则上均等分配。同时,考虑到是否尽到扶养义务以及实际生活情况等因素适当增减。综上,我么同意你们的第一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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