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隐瞒真实年龄办理结婚登记,两年后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此时已经达到法定婚龄,法院会如何处理
典型案例
2011年3月,石某(男)与尹某(女)通过网络相识,当时石某25岁,尹某17岁,两人很快建立恋爱关系。2012年4月22日,石某故意隐瞒尹某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婚登记。2014年5月,因双方经常吵架,尹某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会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未到法定婚龄属于婚姻无效情形之一。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条的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虽然石某与尹某结婚时不符合结婚的条件,但是在尹某起诉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时,无效的情形已经消失,即尹某此时已经年满2周岁,达到了法定婚龄,因此法院不会支持其婚姻无效的诉讼请求。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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