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亲自前往办理婚姻登记的,该婚姻登记是否有效
答:《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未亲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结婚过程中存在行为瑕疵,可告知当事人由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先行解决登记行为的效力问题,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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