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能否继承外祖父的遗产?
问:你好,我是新合镇人,现在在南昌工程学院读书,最近我的外祖父突然脑溢血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外祖父在南昌和九江都有房产,有银行存款,还有企业,我的母亲,前年因车祸已经去世,我有三个舅舅,二个姨妈,我想问下,我能否继承我外祖父的遗产?
答:这位朋友你好,你所问的问题涉及到我国的代位继承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被代位继承人,简称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人称代位继承人,简称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叫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从你的陈述情况看,你符合这个条件,你可以以你母亲的顺序进行继承。在继承时,你只能继承你母亲的应继份额。如果你有两个以上的兄弟姐妹,则由你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另,你最好和你的舅舅、姨妈先行协商,和他们讲清法律的规定,取得他们的理解,这样有利于维护亲属之间的亲情。
作者:九江县人民法院 吴雨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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