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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父母房产遗产如何继承分割

日期:2016-02-23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08次 [字体: ] 背景色:        

父母房产遗产如何继承分割?

1.赠与子女房屋不能擅自处置

事例:张先生跟前妻去年协议离婚,当时协议约定房子留给前妻与儿子,等儿子长大以后此房作为儿子的婚房,到时前妻需从此房中迁出。最近张先生得知,前妻已经将该房屋卖掉了,请问张先生能要求收回房子吗?

解析:按照双方协议,张先生的妻子无权出售赠与给其儿子的房屋,不过如今房屋已经出售,且如果张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前妻与买房人恶意串通,那么他无权要求买房人退还房屋。但是张先生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前妻索要属于孩子的售房款,并且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如果前妻拒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为未婚子女买房属婚前财产

事例:吴先生的儿子两年前结婚,婚前,他为儿子买了一套房且登记在儿子名下。现在儿子和儿媳打算离婚,儿媳坚持要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一半财产。请问吴先生儿媳是否有权利分这一半的房产?

解析:父母出资为未婚子女购买的房屋,且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所以吴先生在儿子结婚前给其买的房子,如果房产登记在儿子名下,并且没有明确房产是赠与夫妻的,应属于其儿子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其儿媳无权要求分割。

3.过继子女无权继承生父母遗产

事例:刘女士有一个妹妹,出生后由他人收养。现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妹妹要求参与继承,理由是父母生前她也尽了赡养义务。请问刘女士父母的遗产,妹妹有没有继承权?

解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因此刘女士的妹妹不是其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由于刘女士的妹妹对被继承人尽了赡养义务,依照继承法第十四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遗产”的规定,刘女士的妹妹有权分得适当遗产。

4.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事例:韦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生前并没有立遗嘱,父母的房产自然就留给了他。韦先生想问,父母留给他的房产,算不算他与妻子的共同财产?

解析:我国《继承法》规定,父母财产留给子女有两种方式,遗嘱与法定继承。如果是立有遗嘱,且遗嘱中规定财产只归其中一方的,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否则视为共同财产。本案中,韦先生父母生前并未立遗嘱,因此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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