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婚前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有着重要的时间界限,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之日前,夫妻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那么,婚前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如何防止婚前财产纠纷?怎样避免婚前财产离婚时缩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例如,刘小姐在深圳某公司工作,有稳定的收入,名下有一套父亲购入的房子,房款已全部付清。她平时喜欢炒炒股,也有做点小生意,开了一家小商店,闲暇时间写了本小说。目前和男友关系稳定,打算明年年初结婚。那么对于刘小姐来说,在她结婚前,所有的工资奖金、父亲赠与的房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小商店的经营收益以及小说的版权收入等,都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畴。
但不得不提醒的是,根据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王先生婚前有存款150万,并用其中的120万全额购入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剩余的30万存款所产生的利息,以及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均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
此外,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理应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例如,李小姐婚前有150万存款,婚后使用这笔款项全额购置一套价值120万的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她本人的个人财产,因为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
至于债务方面,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指出,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婚前一方有所负债,债权人不能要求负债方的配偶偿还债务,除非这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另外,各类贵重首饰也会成为争议点。如今人们富裕起来了,在结婚时可能会购买一套上百万的首饰。由于价值高,往往被认定为大额财产。至于在离婚时会判给谁,则需要通过首饰的性质和归属来判断,看双方当时有无约定,若无约定,则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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