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收养赡养

分别赡养父母协议有效吗

日期:2016-01-05 来源:网 作者:网 阅读:156次 [字体: ] 背景色:        

分别赡养父母协议有效吗?

问:张某与谢某夫妇俩育有张甲和张乙两个儿子,两子均已成家。2010年,夫妇俩与两子达成《养老送终协议》,约定张甲赡养父亲张某,张乙赡养母亲谢某,各自将老人送终,互不干涉。2014年5月,谢某得重病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昂贵。由于张乙家中经济条件较差,无法完全承担该医疗费,故找到张甲希望其能负担部分医疗费用,但遭到拒绝。张甲称应根据《养老送终协议》的约定履行赡养义务。请问:张甲是否有权拒绝赡养母亲谢某?

答:将老人分别赡养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养老送终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张甲和张乙对父母任意一方均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张甲不仅应当照顾护理生病的谢某,更应在谢某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提供医疗费用。同时,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因此,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可以通过协议免除、转让。张甲无权拒绝赡养其母亲谢某。

作者:雷娜 李莉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313195777。


 
1369125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