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人身损害赔偿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 玩滑索致伤 游乐园应否担责
    日期:2016-10-19 点击:259次

    玩滑索致伤 游乐园应否担责游乐园提交的《滑索验收检验报告》虽显示检验结论为合格,但作为滑索设施重要项目的阻尼装置却未设置,安全距离一项也显示不合格,同时相关作业人员亦未取得上岗资格证或经过专业培训,而上述因素正是导致本次伤害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游乐园关于其已经达到了“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主张不能成立

  • 赠予物致人损害赠予人应负赔偿责任
    日期:2016-10-13 点击:295次

    赠予物致人损害赠予人应负赔偿责任水利局作为水利行政管理部门,具有水利设施的设计和监督管理职能。其设计的水利设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正如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房屋必须符合质量安全标准是同样的道理。尽管赠予物没有安全设备,但作为设计人在设计时应考虑补充和安装安全设施。

  • 赵某与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29 点击:265次

    赵某与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公民伤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一、关于责任承担问题。本案赵某到唐某处做工,由唐某负责安排具体工作,并支付工资,双方之间已构成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 公交急刹致老人受伤如何赔偿
    日期:2016-09-26 点击:338次

    公交急刹致老人受伤如何赔偿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客运合同关系中,承运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承运人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及其免责事由的适用,不仅限于正常购票乘车的旅客,也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日期:2016-09-23 点击:1942次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赵成梅乘坐第三客运分公司459路公共汽车,司机有义务平稳驾驶,保障乘客的乘车安全,但在行驶过程中,因司机未按规定驾驶车辆,致使赵成梅身体受到伤害,第三客运分公司作为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主体应当对赵成梅因此遭受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没买门票野路擅入景区受伤或死亡的,景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日期:2016-09-21 点击:313次

    没买门票野路擅入景区受伤或死亡的,景区也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综合已查明的事实及双方所提交的证据分析,红螺寺公司虽然张贴了登山须知,对游客进行登山提示,但在恶劣的天气情况下,在封山前,作为景区的管理者,其应尽到高度的注意义务,应合理的预见到封山行为可能造成滞留的游客无法下山的风险

  • 义务帮邻居搬家受伤,能否要求邻居赔偿
    日期:2016-09-18 点击:436次

    义务帮邻居搬家受伤,能否要求邻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 获工伤赔偿,能否再要求肇事方赔偿
    日期:2016-09-13 点击:396次

    获工伤赔偿,能否再要求肇事方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 人身受损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赔偿标准
    日期:2016-09-09 点击:224次

    人身受损害可以得到哪些赔偿,如何计算赔偿标准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不同的赔偿标准其计算的公式不同。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针对不同的赔偿项目来计算赔偿的金额。

  • 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能否请求侵权人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残疾赔偿金
    日期:2016-08-31 点击:297次

    超过确定给付年限能否请求侵权人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残疾赔偿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的规定,贺美有再次获得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权利。

 

部分荣誉展示

更多>>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