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帮邻居搬家受伤,能否要求邻居赔偿?
问:我与宋某系邻居。今年正月,宋某搬家,我主动上前帮忙,宋某婉拒,但我还是坚持帮着搬东西。不想我在搬东西下楼时不慎摔倒,造成2根肋骨骨折,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7余元。我要求宋某适当赔偿,但被其拒绝,理由是当时他已拒绝我为其帮忙。请问,宋某拒绝帮忙能否成为不予赔偿的理由?
答:你好,宋某可以不予赔偿,但须进行一定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你与宋某系邻居,彼此帮忙是自然的。宋某当时虽已拒绝你为其帮忙,但你在帮忙过程中,宋某并未再予以制止,放任你的义务帮工行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宋某应当对你予以适当补偿。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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