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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 2019年各地法院最新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日期:2019-12-29 点击:220次

    (一)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二)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三)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后续治疗费如何确定
    日期:2019-12-17 点击:177次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后续治疗费如何确定人身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客体是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赔偿的方式是财产赔偿,赔偿的义务人是致人损害的致害方。所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权或生命权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 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
    日期:2019-12-16 点击:262次

    人格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要点人格权纠纷是指因人格权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侵权责任纠纷。面对人格权的法定性与侵权行为多样化、新型人格利益不断涌现之间的矛盾,以及言论自由与人格权保护等权利冲突,人格权保护范围的界定是人格权纠纷案件审理的起点,侵权是否构成以及侵权责任如何承担的认定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此外,在网络环境下的人格权纠纷案件中,如何在法益平衡的前提下认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成为该类案件审理的难点。

  • 刑事被害人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9-12-02 点击:150次

    刑事被害人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第一种观点认为,刑事案件审结后,被害人亲属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第二种观点认为,廖某非刑事案件被告人,其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谢某可以向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侵权竞合问题探析
    日期:2019-11-07 点击:189次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侵权竞合问题探析侵权竞合根据侵权行为的多少形成不同的侵权法律关系,每一条侵权法律关系均产生终极的损害结果,并且受害人均能根据其中一条法律关系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依据所有的法律关系向所有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侵权竞合由于各个侵权行为之间相互独立,因此,每个侵权行为之间不发生因果关系,每个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形成单一的因果关系,属于“一因一果”的情形,只不过存在多条“一因一果”。

  • 到外地买菜途中出事故 坐车人无过错不担责
    日期:2019-10-26 点击:144次

    到外地买菜途中出事故 坐车人无过错不担责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熊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熊某向被告人江某家属赔偿了400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肇事车辆已由被告人熊某受让并实际使用,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张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 医方伪造病历记录 应承担侵权责任
    日期:2019-10-24 点击:149次

    医方伪造病历记录 应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一方面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制裁威慑,倒逼医疗机构规范医疗行为,有效防止类似侵权行为再发生。

  • 因路面洒水摔倒,环卫部门是否担责
    日期:2019-05-14 点击:592次

    因路面洒水摔倒,环卫部门是否担责《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环卫部门对路面进行洒水作业导致路面湿滑,其行为与李某摔倒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私自转院治疗的医疗费如何承担
    日期:2019-05-13 点击:218次

    私自转院治疗的医疗费如何承担王某私自转院治疗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关于“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或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的规定,应驳回其诉讼请求,由王某自行承担。

  • 休闲场所的道路上未右侧通行撞伤他人是否构成侵权
    日期:2018-04-09 点击:174次

    休闲场所的道路上未右侧通行撞伤他人是否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定义“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笔者认为这里的解释是对道路的狭义解释,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一般意义上的道路都可以成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道路”应具有公众通行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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