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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专栏简介

北京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赔偿律师栏目:人身损害赔偿是公民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他人侵害,赔偿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案由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类别包括: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驻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等。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侵权赔偿案件指导意见(试行)
    日期:2018-03-29 点击:227次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侵权赔偿案件指导意见(试行)共同危险行为责任或者侵权行为内部存在多个责任人的,各责任人责任比例有法律规定或者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确定各被告应当承担的责任份额,再确定连带责任,但内部责任约定违法的除外。被告要求追加未被起诉的责任人为被告的,不予准许;

  • 醉酒死亡,同席者是否都要承担责任?
    日期:2018-03-26 点击:338次

    醉酒死亡,同席者是否都要承担责任?朋友聚会,喝酒助兴乃人之常情。黄某等十余位好友虽然都喝了酒,但并不存在劝酒、斗酒和强迫喝酒等行为,党某醉酒是因其自己贪杯导致的,黄某的其他朋友对党某醉酒死亡并无过错,因此,黄某其他朋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727920
    日期:2018-02-26 点击:171次

    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727920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爆炸物来源无法查清时受伤雇员之权利救济
    日期:2018-02-09 点击:126次

    爆炸物来源无法查清时受伤雇员之权利救济雇员因爆炸受伤,公安机关已刑事立案侦查,当受伤雇员向雇主主张赔偿责任时,因涉及刑事犯罪,为查明案件事实准确认定责任主体,原则上应当坚持“先刑后民”。但公安机关暂时无法查清爆炸物来源,为及时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亦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实行“先民后刑”。尤其是存在多个责任主体时,应尊重当事人诉权的行使。

  • 明确拒绝帮工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帮工人承担
    日期:2018-02-09 点击:129次

    明确拒绝帮工的举证责任应由被帮工人承担在无偿帮工人因帮工受到人身损害情况下,被帮工人以其因明确拒绝帮工而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为由抗辩的,应由其承担举证责任;如其不能举证证明抗辩理由成立,就应当承担对无偿帮工人相应的赔偿责任。

  • 未构成伤残等级是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日期:2018-02-08 点击:172次

    未构成伤残等级是否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本案原告蔡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且事故直接导致其中止妊娠(流产

  • 长期住院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行为的司法认定
    日期:2018-01-04 点击:174次

    长期住院是否属于过度医疗行为的司法认定任何损伤都存在一个相对确定的医疗终结时间问题。所谓医疗终结时间,是指损伤之日至经治疗达到治疗效果稳定之日的时间段,医疗终结时间的相对确定意味着住院时间的相对确定(医疗终结时间等于住院时间加上必要的门诊时间)。由于医疗终结时间对于每个人存在一定的个体差异,因而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医院方面无疑对于伤者伤情、选择何种治疗方案以及需要多长的住院治疗时间最为了解。

  •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能否同时受偿
    日期:2018-01-02 点击:174次

    意外伤害保险与工伤保险能否同时受偿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某不能同时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否则当事人会取得大于损害之赔偿,违背法律精神; 第二种意见认为工伤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存在性质差异,二者并无冲突,李某某可以在获得工伤赔偿之后再向保险公司申请意外伤害保险赔偿。

  • 公交车发生爆炸的受害人可得到哪些赔偿
    日期:2017-12-12 点击:438次

    公交车发生爆炸的受害人可得到哪些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可以得到就医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可以得到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当然,如果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事故同时遭受到精神损害,同样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 当事人在起诉肇事者时能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599次

    当事人在起诉肇事者时能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吗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将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已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且当事人无异议的除外;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请求将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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