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在民事诉讼中应承担的诉讼义务有:
(1)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传唤,履行出庭作证的义务。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允许,可以提供书面证词。
(2)必须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案情事实,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更不能作伪证。
(3)要接受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质询。
(4)要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