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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损害赔偿律师申请执行栏目内容包含:执行申请书范本,执行申请的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与费用以及法院的管辖问题。申请执行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一种权利实现方式。

  • 浅谈如何用执行艺术破解“执行难”
    日期:2015-05-01 点击:156次

    浅谈如何用执行艺术破解“执行难”用“执行和解法”为当事人减轻诉累。在执行涉及民生案件时,坚持执行和解优先的原则,涉及民生的案件主要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人身损害赔偿案、劳动争议案、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等几类案件。在执行该类案件时应力促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此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释法明理的工作,并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在平衡法、情、理、利的基础上,争取在合理的范围内达成和解协议,以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做到案结事了。

  • 解决审判与执行衔接中问题产生的对策
    日期:2015-04-30 点击:162次

    解决审判与执行衔接中问题产生的对策审判员与执行员应该定期交流,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从而达成共识。例如对具体案件中被告及第三人的追加在审判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更为有利;对公告送达的应诉的当事人,对原告应当采取哪些预警措施,使其在诉讼阶段就对被告的财产进行调查和关注。并降低其对判决执行到位的期望值,避免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移到申请执行人和法院之间。当原告诉请的内容在判决时不具有可行性时,及时提出建议,使其变更诉求或者改变诉求。

  • 建议对恢复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作明确规定
    日期:2015-04-29 点击:242次

    建议对恢复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作明确规定上述做法的弊端一是会造成执法的混乱,不能很好的体现法律的严肃与公正。二是会造成对法院有限司法资源的浪费。三是会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降低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不利于维护人民法院的形象。对此,笔者建议,应尽快制定法律或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增加恢复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

  • 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对策
    日期:2015-04-29 点击:313次

    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对策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执行难”是目前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彻底解决执行难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的力度,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二是各级人大、政府、政法委等机关,要当好法院公正执法的坚强后盾,督促支持法院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涉法涉诉上访等工作中,积极支持法院;在强制执行工作中,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保障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原因
    日期:2015-04-29 点击:282次

    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原因立案、审判、执行之间互相衔接不到位。执行作为审判的后续环节,受审判的影响极大,审判阶段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力,会使当事人有机会转移财产,将给后来的执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些被执行人的主体身份不明确,被告与原告经济交往过程中只有一张仅有姓名而无其他信息的欠条,但原告为了达到立案条件,在起诉状中虚构被执行人住址、年龄等身份信息,在审判过程中,审判法官又无法查证被执行人的准确身份,致使执行人员无法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的财产信息,使申请人拿到的胜诉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

  • 以执行的视角践行“五要标准”
    日期:2015-04-28 点击:205次

    以执行的视角践行“五要标准”办理好执行案件,用心是前提,力度是后盾。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要作到:借助舆论,在报纸媒体上,公布拒执人员“黑名单”,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落实财产申报制度,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更快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对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措施;深化联动机制,完善财产查询制度。进一步加强与金融、国土、房产、工商等部门的沟通,拓展联动领域,提高执行效率。

  • 对法院执行难的一点思考
    日期:2015-04-28 点击:280次

    对法院执行难的一点思考关于执行难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法院经法定程序产生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因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阻碍,在实施执行工作中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执行困难;另一方面,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和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导致了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困难。

  • 附条件诉讼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执行工作的影响
    日期:2015-04-28 点击:163次

    附条件诉讼调解存在的问题及对执行工作的影响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调解协议中设定违约责任、担保条件的,因违约责任和担保责任的产生以义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严格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义务为前提,而当事人依约履行义务的情况通常易于判断,故附此类条件的民事诉讼调解协议在履行时一般不会产生新的争议。

  • 对执行异议如何处理
    日期:2015-04-28 点击:552次

    对执行异议如何处理由于执行人员直接裁定驳回案外人异议,权力重大,必须慎重运用,绝不能滥用权力,否则极易侵害案外人利益。对此,应按执行中重大事项对待,应当通过3人以上执行人员讨论,必要时还应报主管院长批准。凡是直接裁定驳回异议的,均应报主管院长批准。驳回的形式一般采取书面形式,以书面形式提出执行异议的,人民法院即应发出书面通知予以驳回,继续执行。

  •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心态辨析
    日期:2015-04-27 点击:298次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心态辨析感情用事。有的当事人在法与情的冲突中感情用事,固执已见,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此情况多出现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案件中。这类被执行人因为亲情难舍,对待法院执行工作感情用事,若简单强制执行极容易产生不良后果,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才能以柔克刚,使其平心静气地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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