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执行难的一点思考
作者: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燕晋灵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调整,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矛盾主体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张。法院的“执行难”也成为社会关注点之一。
关于执行难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法院经法定程序产生的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因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阻碍,在实施执行工作中无法实现或难以实现的执行困难;另一方面,执行人员的内在因素、执行环境和外在干预以及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法律素质等综合因素导致了执行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困难。
具体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案件的审判判决不到位,有时造成执行难
法院的裁判、判决是法院执行时依据的法律生效文书,但当这种裁判、判决的处理结果显失公平时,就直接影响了案件的顺利执行。这种不顺利来自当事人的不配合、阻挠、对抗法院案件的执行。
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缺少法律依据,造成执行难
在执行过程中,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在处理这些问题时缺少法律、法规依据,使法院执行产生困难。
三、被执行人无能力履行法律义务,造成执行难
有些被执行人的确存在着无能力履行法律义务,这种无能力履行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无法兑现,案件延期无法执行
四、被执行人对抗法院执行,造成执行难
有些被执行人对抗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和借口与法院对抗,采取拖、赖、逃,同时隐藏和转移财产;有些被执行人对法院的传票不理不睬,再小的执行标的也要法院跑来跑去;还有些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义务,拘留后认为自己一不偷二不抢觉得冤枉,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法院执行难的因素。
五、有协助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协助,造成执行难
在执行过程中,单位和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不配合不理解不支持甚至对法院的协助通知置之不理,找借口拖延,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有些还为被执行人提供方便,逃避执行。有些申请人,案件申请到法院后,不提供线索,这些都是困扰法院执行难的因素。
针对执行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解决:
一、作为一名执行法官,要强化自己的责任,树立“公正与效率”的执法理念,按程序执法,按法律办事。
二、法院在执行案件中,要加大法律的宣传工作,使案件双方当事人懂法、守法。特别是有些农村案件的执行,要调动和发挥乡镇、村干部的积极性,要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他们,让老百姓增强法律意识,履行法律义务。
三、法院在执行中要加大执法力度,充分运用和掌握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有能力而逃避执行或对抗执行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该查封扣押采取查封扣押,对妨碍围攻殴打执行人员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法定协助履行义务的单位,要积极协助法院依法执行,拒不协助或妨碍执行的,法院要责令其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也可依法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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