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院执行难问题
作者:洛阳市老城区法院 王润凯
“执行难”是各级法院面临的最大难题,我们必须正确认识执行工作,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改变旧的执行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才能从根本上做好执行工作。
一、执行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执行工作管理基础差、结案率低、人民群众不满意,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执行方法简单,不作必要的调解、调查研究,不针对具体情况作出具体执行行为。二是执行随意,不能够从稳定社会大局出发和按照 “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处理问题,忽视执行的社会效果。三是工作效率低,有的案件一拖甚至几年。四是草率结案,名上报结、实际上没结,形成了案外的“黑案”。五是强制措施手续控制不严,形成满天飞的状况,执行人员随意采取强制措施甚至出现了违纪现象。这些现象助长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不正之风,严重影响了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在群众中的威信。
问题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认识、方法上的,也有人员素质上的,但最主要的症结还是内部管理不力、失控,缺乏高速协调、灵敏有效的运转机制。因此,完善执行机制,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高执法水平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二、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对策。
(一)、创新执行方式。造成执行积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原因是执行管辖问题,即当地法院对难以执行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交叉执行、指定执行和提级执行,彻底打破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的严重困扰。
(二)、提前介入案件。当前债务执行案件急剧增加的情况下,在审理这类案件的同时,执行干警应提前介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参加旁听了解被告人是否有给付能力、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和有无转移财产的迹象,以便帮助原告人适时的,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证案件审结后能够顺利执行。
(三)、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执行难”是目前人民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造成执行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就决定了单纯依靠法院的力量彻底解决执行难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形成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的局面实施综合治理。一是要加强普法教育的力度,提高全民的守法意识。二是各级人大、政府、政法委等机关,要当好法院公正执法的坚强后盾,督促支持法院工作。在法院队伍建设、涉法涉诉上访等工作中,积极支持法院;在强制执行工作中,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保障法院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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