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可诉请返还彩礼的当事人范围如何把握由于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男女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对于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以男女双方为原、被告的彩礼返还诉讼,或在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诉讼中,被告提出原告不是实际给付人或自己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男女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因此人民法院对此抗辩可不予采信。
彩礼范围如何界定给付彩礼的行为一般为男女双方单独进行,一旦发生纠纷,举证较为困难,应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证人证言、银行凭证及购物票据等相关证据作出认定。
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准予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过错方少分或不分感情是维系夫妻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纽带。夫妻间应当相互尊重和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中,原、被告自由恋爱结婚,有一定的婚姻基础,在共同生活期间,应珍惜建立起的夫妻感情,但被告却不能正确对待婚姻和家庭生活关系,生活不检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原告坚持离婚,经调解没有和好希望,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已无实际意义,原告要求离婚的请求予以支持。
一方婚前房产结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以夫妻双方名义办理房产证时,对该民事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应当是明知的,这是魏某对自己婚前取得的房产基于其与孙某某的婚姻关系而作出的处分,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应将该房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双方未对共同所有的房产各自所占份额进行约定,故推定为夫妻共同共有,各半分割
如何认定一方隐瞒、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对外举债应当作为个人债务《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试图在夫妻债务的外部关系上寻求兼顾债权人和夫妻间未举债一方利益的平衡,从司法实践角度看,此种平衡也是现行婚姻法体系回应现实的必然结果一一在夫妻合谋损害债权人利益与不幸婚姻成为人生的经济枷锁两条同样黯淡的道路上所作的无奈妥协。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离婚后应如何偿还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债务承担与债权人利益保护之辨析夫妻个人债务,包括婚前个人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应当由夫妻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债务人的配偶没有连带清偿义务。如果债务人向其配偶提出债务负担请求,债务人配偶完全可以个人债务为由提出抗辩。但债务人配偶能否以同样理由对抗债权人的履行请求呢?这就要以个人债务是婚前形成还是婚后形成而区别对待了。
男方婚前所负债务,债权人有权向其配偶主张偿还吗俗话说“父债子还,夫债妻还",事实上也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的。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共同债务,当然应当“夫债妻还"或者“妻债夫还"。但是,对于双方婚前的个人债务,当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或购置夫妻共同财物的,也应当适用“夫债妻还" 或者“妻债夫还"。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此外,刘某婚前的房屋,其出租收益属于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孳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可知,此孳息,即房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刘某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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