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法律上对彩礼如何认定“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新中国成立后,婚姻法几经修改,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并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因此,相关彩礼纠纷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时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婚约财产纠纷”。
婚约财产案件“同案不同判”问题及建议进一步规范彩礼返还的事由、比例。在充分考虑我国传统习俗、现状的基础上,将同居时间长短、有无子女、是否怀过孕、已给付彩礼的使用情况、过错责任等各个方面纳入彩礼返还考量因素,并对彩礼返还的各项考量标准设置不同权重,以增强可操作性。
定亲彩礼如何返还需要考虑哪些因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双方是否同居生活为标准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
离婚时彩礼能返还的3种情形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原告按照当地风俗习惯给予被告彩礼,但原告与被告之后未能登记结婚。彩礼虽具有赠与的外观,但法律后果与普通的赠与却大相径庭。被告关于原告给予其彩礼的行为为赠与行为的抗辩,法院不应支持。
从网络平台获得的筹款是否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网络筹款的目的是为特定人筹集医疗费,但这一筹款应区别于法律规定的“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应当认定为他人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受赠方拥有自由支配权。
丈夫个人名义借钱 妻子是否要共同偿还陈某在与黄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陈某与黄某日常生活所需,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应由陈某个人负责偿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借钱丈夫不知情,丈夫应否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洪某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因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洪某与陈某两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应当不予支持。
婚前借贷行为是否因婚姻关系而必然消除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属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李某借款6万元给蔡某购车,二人之间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单方处分共有房产时,法律对另一方权利的保护途径无非是宣布处分行为无效,从而赋予另一方以追回权。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称民通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而保护第三人合理的信赖利益,则有两种途径:一种途径是确认无权处分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使第三人受到有效合同的保护。
在什么情况下,夫妻一方在未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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