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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日期:2017-12-09 点击:314次

    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此外,刘某婚前的房屋,其出租收益属于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应当认定为孳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可知,此孳息,即房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属刘某的个人财产。

  • 共同居住房屋的买卖如何处理
    日期:2017-12-08 点击:272次

    共同居住房屋的买卖如何处理实践中,经常存在当事人基于婚姻、亲属、拆迁安置等原因对房屋享有居住权益的情形,房屋所有权人无权要求居住人腾退房屋,但其未经居住人同意擅自转让房屋是否有效呢?我们认为,居住人享有的居住权益并非物权,也无法对外予以公示,买受人无从知悉居住权益的存在,因此为保护善意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其与出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为有效

  • 离婚案件中对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日期:2017-12-08 点击:213次

    离婚案件中对违法建筑如何处理违法建筑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建设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造成的。违法建筑由于审批手续的欠缺,可能暂时处于违法状态,也有可能永远处于违法状态。因此,在违法建筑合法化、当事人取得合法的所有权之前,人民法院无论是判决分割违法建筑还是确定违法建筑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故此类纠纷,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主张按
    日期:2017-12-08 点击:229次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能否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1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

  •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权属如何确认
    日期:2017-12-07 点击:326次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房屋权属如何确认实践中,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离婚产生纠纷,有两种情况居多。一是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父母名下,由子女使用,子女离婚,房屋权属的确认这种情况,房屋归出资的父母一方所有。因为父母与子女婚姻的关系属于婚姻外部关系,与夫妻的特殊身份无关,因此应坚持物权变动以登记公示为准的制度。房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房屋虽交付子女使用,但房屋仍归父母所有,子女只是享有使用权,双方共同负有返还的义务,离婚时该房产不能分割。

  • 离婚案件中父赠与房屋的归属如何认定
    日期:2017-12-07 点击:159次

    离婚案件中父赠与房屋的归属如何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确立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认定当事人的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必须是以婚姻关系存在为前提,而且还是将个人的特有财产和夫妻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除外后,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而在本条款所述的当事人结婚前之前提下,其通过继承、接受赠与及其他合法方式等所取得的财产则均应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产权如何认定
    日期:2017-12-07 点击:384次

    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或第三人名下的产权如何认定如果其子女已成年,那么子女已经具有管理和处分财产的权利能力,则该房屋由其自行处分,任何人无权干涉;(2)如果其子女未成年,那么子女的财产监护人代为管理,夫妻离婚后,实际上是由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取得对房屋的居住权和管理权,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代管房产,直到其成年后将房产交付给子女。如果另一方今后发现该方擅自处理房产等行为损害了被监护子女的利益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 夫妻房产赠与合同在变更登记前能否撤销
    日期:2017-12-07 点击:201次

    夫妻房产赠与合同在变更登记前能否撤销依据《合同法》中赠与合同一节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婚姻家庭领域的协议常常涉及财产权属的条款,对于此类协议的订立、生效、撤销、变更等并不排斥《合同法》的适用。

  • 离婚时,妻子可以查询丈夫的存款吗
    日期:2017-11-27 点击:146次

    离婚时,妻子可以查询丈夫的存款吗如果牛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牛某可以起诉后申请法院对丈夫的存款进行调查。

  • 同居一方死亡,同居期间共同职累的财产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4 点击:260次

    同居一方死亡,同居期间共同职累的财产如何处理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如认定非法同居关系,而又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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