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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分割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离婚律师财产分割专栏:离婚房产分割,股权分割,共同债务,彩礼返还,婚前财产、婚内财产如何认定,离婚分割公司股权问题,婚后个人财产认定,共同债务怎么偿还,离婚彩礼返还,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怎么分割,婚内父母的赠与财产怎么分割,婚内一方继承的财产如何分割,婚内财产投保保险单如何分割,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及离婚一方隐匿转移财产时该怎样应对等。

  •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7-11-12 点击:102次

    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案件中的一般处理原则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之列。具体处理过程中,首先应区分取得于婚前或婚后,离婚时分割的只应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应先将两者总额进行计算后再进行分割。因当事人离婚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故在离婚案件处理过程中须经过折抵后,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差额给对方予以补偿。

  • 离婚及继承案件中自建房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2 点击:272次

    离婚及继承案件中自建房如何处理自建房等无权属证书房屋虽未经审批程序,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也有一定财产价值,处理要慎重。如自建房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在诉讼中可不予处理;如有关部门未认定该自建房为违章建筑,在裁判文书中可判决使用权,而不能确认所有权;没有取得自建房使用权的一方可以主张适当补偿。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赔偿应当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10 点击:503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人身、财产受到侵害为由要求赔偿应当如何处理夫妻之间一方殴打另一方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受害方要求侵权方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但在进行处理时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分别财产制或造成人身损害一方有婚前个人财产的,应当以自己所拥有的财产承担赔偿责任.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对于实行共同财产制又不主张离婚的当事人,由于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条件,所以共同财产无法分割。在此情况下,如果造成人身损害一方无婚姻个人财产,应当驳回诉讼请求。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日期:2017-11-10 点击:289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除上述法律明确规定外,其他事由不应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理由。

  • 如何理解《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日期:2017-11-10 点击:279次

    如何理解《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的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应理解为:(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才目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经过婚姻关系存续后,其财产归属应如何确定
    日期:2017-11-10 点击:369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经过婚姻关系存续后,其财产归属应如何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也作了明确的规定。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分居状态下一方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对方能否请求分割
    日期:2017-11-08 点击:286次

    分居状态下一方转移、挥霍共同财产,对方能否请求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保管巨额共同财产时称其一次性取出后在短时间内全部用完,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笔财产用于合理用途,此时应认定其构成隐藏、转移、挥霍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其配偶享有的共同财产权益。同时,夫妻双方已经处于分居状态,故财产权益被侵害一方有权在婚内主张分割该部分共同财产。

  • 离婚时,当事人一方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另一方不是,非合伙人一方要求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日期:2017-11-07 点击:231次

    离婚时,当事人一方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另一方不是,非合伙人一方要求分割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应如何处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 妻子遭遇车祸,丈夫有权分割妻子的伤害赔偿金吗
    日期:2017-11-07 点击:309次

    妻子遭遇车祸,丈夫有权分割妻子的伤害赔偿金吗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均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已经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
    日期:2017-11-07 点击:551次

    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已经对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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