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申请人刘某某申请指定监护案申请人是否真正具备监护能力,则需法院结合申请人的身心状况、未成年人的具体情况等综合审查确定。本案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深入社区及学校,走访相关群众,核实刘某某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于某某在生活上的联系程度,并询问了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的意愿,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监护人资格确认的慎重性。宣判后法官进行了回访,向于某某本人及刘某某询问其近期的成长及学习生活情况。经了解,刘某某以监护人的身份为于某某申请困难救助、免除学杂费等事项,切实尽到了监护责任。
李某与王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针对李某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于接到申请当日即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王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某威胁、骚扰、跟踪王小某。针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法官从有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小某变更为由李某直接抚养,由王某某支付抚养费至王小某18岁。为彻底杜绝家庭暴力,法院联合司法所对李某和王某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责令二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关于子女抚养费纠纷的34条裁判规则无论是父母离婚时协商一致约定的还是经法院判决确认的子女抚养费数额,原则上短期内不作调整。但是,若父或母负担能力确实因工作变动、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暂时性严重降低的,可综合考虑原抚养费标准、子女实际生活所需以及父母另一方的负担能力等因素,酌情给予支付抚养费的父母一方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仅在过渡期内适当降低抚养费数额。
陈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四川、福建两地四家检法机关携手合作,跨省支持弱势群体通过诉讼途径追索非婚生子女抚养费,保障了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形成“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依法享有同等权利”的善良风俗。
如何确定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何确定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归属?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特殊情形下父亲也可请求直接抚养,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以及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父母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费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对于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的超出原协议数额的合理要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抚养关系是对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孩子基本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的结果,人民法院应当将抚养条件是否发生不利于被抚养人的重大变化作为判断抚养关系是否需要变更的重要标准
支付抚养费一方并未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仅以目前未工作无经济收入为由,免除自身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人民法院可以被抚养人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诉请父母支付抚养费不以父母离婚为条件,但婚内抚养费的支付期间应当仅限已发生期间,对未来的费用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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