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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专栏简介

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子女抚养栏目:子女抚养,监护权,姓名权,探望权;离婚律师团队针对子女抚养纠纷提供下列咨询服务: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用如何分担,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的情况,如何争回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受侵害的法律救济,隔代探望的法律问题,离异后对养子女的抚养纠纷,离异后擅自改孩子姓氏即姓名权的法律救济,离异后再婚生子,子女的继承权问题等有关子女抚养法律纠纷的问题。

  • 未婚先育,非婚生子女如何抚养?
    日期:2023-07-24 点击:56次

    未婚先育,非婚生子女如何抚养?男女双方并未缔结婚姻,而女方生下了孩子,这就产生了法律上定义的“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如何抚养?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亲子关系该如何处理?本期《民法典通解通读》解读非婚生子女的有关规定,以及对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护。

  • 抚养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
    日期:2023-07-15 点击:54次

    抚养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未成年子女交与无亲属关系的他人共同生活并由后者代为抚养,实际已使得未成年子女脱离了父母的监护,应当认定该方未完全履行抚养义务,不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另一方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 老人痛失独子后探望孙子多次被拒
    日期:2023-07-03 点击:56次

    老人痛失独子后探望孙子多次被拒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虽没有明确规定祖父母可以探望孙子女,但亦未明文予以禁止。祖父母作为孙子女的直系血亲,对孙子女享有亲属关系上的权利义务。特定情形下,还要承担抚养义务,故其探望孙子女的权利应来源于子女的亲权,在亲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孙子女的探望可以视为对亲权的补充。

  • 抚养方对孩子疏于照料,抚养权能变更吗?
    日期:2023-06-30 点击:98次

    家长是未成年人教育的第一责任人。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父母对孩子实施家庭教育应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本案中,阿志因工作太忙,无法兼顾对孩子学业的帮助及日常的照顾,法院通过现场家庭教育指导和调解,阿志认识到自己监护失职,意识到孩子的心理需求,表示尊重孩子的意愿,将监护人变更为阿文。这不仅符合实际监护情况,也符合未成人保护的立法意旨。法官在审判及调解过程中,要尊重孩子意愿,保护他们幼小的心灵不受伤害,避免因为司法程序给孩子增加心理压力。

  • 保障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日期:2023-06-26 点击:77次

    保障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因离婚而中断,离婚时,子女由父或母一方抚养,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的权利。探望权是基于血缘关系产生,探望应以子女的身心愉悦、尊重子女意愿以及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这样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 约定抚养费不能满足生活所需 起诉增加获支持
    日期:2023-06-25 点击:90次

    约定抚养费不能满足生活所需 起诉增加获支持男女双方离婚时对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进行了约定,后因为生活所需,子女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而引发纠纷。前不久,路北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子女生活学习开支等因素,酌情支持了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 成年子女能否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
    日期:2023-06-21 点击:75次

    成年子女能否以无生活来源为由要求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小贾系老贾夫妇的独生子,目前在国内某高校就读研究生二年级。老贾夫妇在北京有一套住房,打算出售,但小贾不同意,他认为自己从小生活在这里,对房子很有感情。于是在2021年,小贾以自己在校读书、无生活来源为由,一纸诉状将老贾夫妇告上法庭,要求老贾夫妇在这套住宅之上为小贾设立居住权。

  • 爸爸想加入孩子班级微信群,学校不让怎么办
    日期:2023-06-19 点击:48次

    爸爸想加入孩子班级微信群,学校不让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该条款明确了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确保子女的合法利益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到损害。根据我国教育法第30条第4款规定,学校负有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的义务。在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学校应视情况紧急程度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电子邮件、家访、到校面谈等方式向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履行相应的通知和告知义务,并在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要求知悉受教育者在校情况时积极予以配合。

  • 二胎家庭父母离婚,孩子是否平均分配一人一个
    日期:2023-06-19 点击:77次

    二胎家庭父母离婚,孩子是否平均分配一人一个未成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问题,应当坚持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处理。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同时,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爱,健康成长不仅仅是指身体健康,还指心理健康、情绪健康。对于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并非简单机械地平均分配,若子女均由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则多名子女的抚养权可判归一方。

  •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
    日期:2023-06-19 点击:67次

    被抚养人能否以离婚协议中约定抚养费剥夺了其权利为由,主张增加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父母自愿登记离婚,在达成的《离婚协议书》中父亲要求抚养孩子并承担全部子女抚育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约定与上述法律规定并不冲突,并未剥夺孩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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