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服务
大型律所,一流团队!  权威咨询,高效代理!  可胜诉后支付律师费!  电话:13691255677  

婚姻家庭律师 >> 子女抚养

李某与王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日期:2023-09-26 来源:| 作者:| 阅读:0次 [字体: ] 背景色:        

李某与王某某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

基本案情

李某与王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协议离婚时约定婚生子王小某随王某某共同生活。2023年2月,王某某因家庭纠纷与王小某发生冲突,并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李某得知消息后立即报警并带王小某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王小某为“闭合性颅脑外伤重型”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基于王某某的暴力行为及王小某的身心状况,李某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请求将王小某变更为由其抚养。同时提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特别程序,请求禁止王某某对王小某实施家庭暴力。

裁判结果

针对李某提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于接到申请当日即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某对王小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王某某威胁、骚扰、跟踪王小某。针对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法官从有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小某变更为由李某直接抚养,由王某某支付抚养费至王小某18岁。为彻底杜绝家庭暴力,法院联合司法所对李某和王某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责令二人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家庭教育指导令,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家非法外之地,反对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共同的责任。本案法官接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立即传唤当事人到庭,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及孩子状况,核查相关证据,及时作出裁定并送达,有效制止并预防了进一步的家庭暴力。同时,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法官对王小某进行了耐心的心理健康疏导,并联合司法部门对未成年人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教育其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劝导其勿因夫妻矛盾影响对孩子的抚养关爱,引导其采取正确方式教育孩子,防止孩子因家庭教育不当受到继发伤害。案件审结后,法官进行了回访,全面了解王小某的学习、生活以及心理状况,并向监护人再次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取得了良好效果。


特别声明:本网站上刊载的任何信息,仅供您浏览和参考之用,请您对相关信息自行辨别及判断,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自互联网,如您知悉或认为本站刊载的内容存在任何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进行网上留言,本站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联系电话:15652571727。


 
1501116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