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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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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吗
    日期:2017-12-11 点击:387次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吗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旦签订,双方当事人都应当遵守,认真履行自己在合同中的义务。合同中的法律约束力是合同制度的核心,若法律允许合同没有约束力,那么任何当事人都有权随时撕毁合同,而不受现有法律制度的制裁。如此,相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将处于不确定状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会遭到破坏。我国《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 买卖双方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因房产新政导致无法履行的,如何确定居间费用
    日期:2017-12-05 点击:395次

    买卖双方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因房产新政导致无法履行的,如何确定居间费用按照目前我国中介行业的高额收费状况,如以其提供订约机会、促成合同订立作为其完成中介服务并领取全额报酬的标准,则该标准过低,也不符合行业交易现况,应当以其促成交易作为其有资格收取全额中介费的标准。

  • 因房地产新政实施后,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的,出卖人有哪些权利
    日期:2017-12-05 点击:340次

    因房地产新政实施后,房屋买卖合同被解除的,出卖人有哪些权利因首付款提高、利息增加银行贷款额度减少或者贷不出款,致使买受人无法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出卖人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获得支持的,如前所述,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但是,出卖人请求买受人承担其为订立合同而实际发生的费用等合理损失的,可酌情予以支持。

  • 开发商擅自销售包销商品房构成违约,包销人在何种情况下可解除合同
    日期:2017-12-03 点击:369次

    开发商擅自销售包销商品房构成违约,包销人在何种情况下可解除合同包销人订立包销合同的目的就是获得差额利润,开发商擅自销售全部包销商品房当然会致使包销人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这不用多论。开发商擅自销售部分包销商品房是属于确定部分履行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的问题,应当考虑两层因素:其一,违约部分的价款、金额与整个合同价金之间的比例。其二,违约部分与合同目的实现的关系。以上两点也可以简单概括为 “数量"及“质量"的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双方负有对待给付义务时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3 点击:405次

    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双方负有对待给付义务时如何处理买受人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或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经审查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应在房屋交付或过户前,或同时支付剩余购房款的,法院应当释明出卖人可以反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出卖人提出反诉或买受人同意支付剩余购房款的,法院应一并作出判决;经法院释明后,出卖人坚持不提出反诉的,仅以买受人未支付剩余购房款作为抗辩的,法院也可在判决支持买受人诉讼请求的同时,在判决主文中确认买受人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

  • 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实现解除合同的,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3 点击:909次

    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而愿意承担违约责任以实现解除合同的,如何处理关于合同解除,有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协商解除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解除达成一致,单方解除是指一方在有合同解除权的情况下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即发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一般认为,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行为致使合同解除的,只有守约方才有合同解除权,违约方不得解除合同。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 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对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存在争议该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2 点击:427次

    在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对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存在争议该如何处理在能够认定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合同一方当事人主张变更合同,另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法院应按照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原则,在最大限度范围内维持合同双方原有的合同关系,优先考虑判决变更合同后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合同会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法院才应判决解除合同。

  • 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三个月后提起异议诉讼的,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2 点击:1173次

    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三个月后提起异议诉讼的,应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或者债务抵销虽有异议,但在约定的异议期限届满后才提出异议并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没有约定异议期间,在解除合同或者债务抵销通知到达之日起三个月以后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合同当事人以所签订合同存在避税问题,违反法律法规且损害公共利益,因此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应如何认
    日期:2017-11-02 点击:415次

    合同当事人以所签订合同存在避税问题,违反法律法规且损害公共利益,因此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合同应如何认定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遵循如下原则:第一,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原则;第二,如有证据证明后订立合同是虚假、非真实的,则应以先前订立的合同为准;第三,经行政机关备案的合同,在判断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上没有必然的效力优先性。但是,对当事人规避限购政策、逃避税收等故意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建议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 当事人就无效合同主张解除合同应如何处理
    日期:2017-11-02 点击:1600次

    当事人就无效合同主张解除合同应如何处理对于当事人诉请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法官在审理时,首先要审核涉案合同的效力问题。若法官认定涉案合同系无效合同,则需向当事人进行释明,由其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涉案合同无效。若经法官释明后,当事人坚持不变更诉讼请求的,仍要求解除合同的,则因无效合同系自始无效,不涉及解除问题,故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支持,法官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同时确认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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