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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专栏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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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了定金,不买房有哪几种情况定金也是可以返还买家的
    日期:2019-11-29 点击:177次

    交了定金,不买房有哪几种情况定金也是可以返还买家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本案原、被告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但是现原告明确表示不想购买认购的房屋,符合该法律规定的情形,根据定金罚则,其交纳的定金不予返还。

  • 单位集资房出售后遭遇拆迁,以重大误解为由想撤销合同可以吗
    日期:2019-11-19 点击:182次

    单位集资房出售后遭遇拆迁,以重大误解为由想撤销合同可以吗案主要涉及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问题。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由此可见,是否构成重大误解应以行为时(缔约时)为判断点,而不应考虑行为后的条件变化。

  • 合同解除,违约方把守约方告上法庭案例解析
    日期:2019-11-19 点击:220次

    合同解除,违约方把守约方告上法庭案例解权利的放弃必须明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解除权成就后,守约方如果继续接受对方部分履约,不宜直接认定其以行为放弃解除权。只要解除权仍在行使期间内,且没有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应当允许解除权人在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

  •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能不能转委托给他人
    日期:2019-11-19 点击:373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能不能转委托给他人经委托人同意的话可以转委托。《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日期:2019-11-18 点击:137次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 到底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时间
    日期:2019-11-11 点击:193次

    到底该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时间从法理上看,合同的解除权是形成权,依解除权利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该项权利系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法定权利,而不是需要法院进行审查赋予的权利。因此,法院的审查仅是对于合同是否达到解除条件的审查,如未达到解除条件,合同继续有效;若达成解除权利人一方主张的解除条件,则合同的解除时间依然为解除通知到达被解除一方的时间。

  •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时间到底该如何认定
    日期:2019-10-22 点击:298次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时间到底该如何认定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 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能不能退
    日期:2019-10-22 点击:362次

    消费者办理的健身卡能不能退会员协议约定的“会员由于个人原因退会,所缴纳的费用概不退还”是否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仍有待商榷,应根据双方协议的具体内容综合加以认定。法律应优先尊重双方已经形成的契约关系,只有当合同内容确违背了法律的禁止性或强行性规定的时候,才需要法律的介入以调整社会生活中的次序。如果会员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以及违约条款,那么应该优先依据协议的内容来解除合同。

  • 未告知房产抵押状况,买受人能否解除合同
    日期:2018-03-30 点击:232次

    未告知房产抵押状况,买受人能否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违约一方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物权法》第191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合同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能否解除
    日期:2018-02-28 点击:181次

    合同处于正常履行过程中能否解除原告在诉讼请求中提到的被告在承包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说法,经现场勘查,法院认为目前承包地上的搁置物不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虽然被告出于经营的目的设置了一些搁置物,但这不能推导出合同到期后被告会无法恢复耕种土地并如约交付给原告的事实,因此这并不违反合同中提到的要求承包人不得在承包地上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的约定。因此,原告请求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书》,并要求被告提前恢复土地原貌归还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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