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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女方能否以同居流产为由要求男方作出补偿
    日期:2013-04-16 点击:612次

    女方能否以同居流产为由要求男方作出补偿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恋爱期间的产子也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所以不少恋爱同居期间的男女恋人常常会选择人工终止妊娠的方法实施流产手术。

  • 未成年人恋爱产子如何认定监护人
    日期:2013-04-16 点击:665次

    未成年人恋爱产子如何认定监护人由于未成年人没有监护他们子女的经济实力和法律权利,孩子的父母就应当妥善协商,经济能力好的应主动承担抚育责任,或给予对方抚育费用。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协商将刚出生的宝宝交由亲戚或需要的人领养。

  •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恋爱同居产子如何主张抚养费
    日期:2013-04-16 点击:329次

    婚姻家庭律师解析恋爱同居产子如何主张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因为他是非婚生的就将其弃之不理。如果在孩子没出世之前,恋人无法携手走入婚姻的殿堂,那么带孩子的一方是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

  • 恋爱期间赠送礼物的行为如何认定
    日期:2013-04-16 点击:1658次

    恋爱期间赠送礼物的行为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赠送礼物的行为虽然是民事法律行为中赠与的一种,却是无偿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对于对方没有约定何种义务,这点不同于以达到结婚为目的而赠送的彩礼,赠送彩礼如果不能够结婚是可以主张要回彩礼的。所以恋爱期间的赠与物一旦转移到受赠人手中,赠与即告完成,并且不能撤销。换句话说,礼物一旦送给恋人了,恋人就取得了该礼物的所有权,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
    日期:2013-04-16 点击:744次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根据相关规定,婚前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婚前同居财产也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只能按照财产共有关系中的按份共有财产处理,而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和分担义务。

  •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自动恢复
    日期:2013-04-15 点击:740次

    养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否能够自动恢复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所以,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 有孩子的家庭能否申请收养孩子
    日期:2013-04-15 点击:410次

    有孩子的家庭能否申请收养孩子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五条指出: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第十六条指出: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养父母能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
    日期:2013-04-15 点击:860次

    养父母能否单方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根据这条法律,我们可以知道,法律一般不提倡解除收养关系,除非特殊的情况,主要目的还是要保护各方面利益的平衡。

  • 送养人反悔时收养人如何主张权利
    日期:2013-04-15 点击:666次

    送养人反悔时收养人如何主张权利孩子送养后,生父母如果反悔,养父母可以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不予解除收养关系或者解除收养关系,同时对方如果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与孩子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除,生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没有登记和公证的收养合法吗有什么法律风险
    日期:2013-04-15 点击:529次

    没有登记和公证的收养合法吗有什么法律风险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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