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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专栏简介

北京诉讼律师网北京离婚损害赔偿律师专题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家庭律师、遗产继承律师栏。离婚诉讼代理:代为调查取证,离婚财产分割;如离婚证据、财产证据、重婚证据、同居证据、第三者证据等;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如房产、存款、股票、投资等;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核实与清偿;婚外同居的追踪与证据保全;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的确定;一方生活困难经济补偿的给付;起诉前的调解;制作起草起诉状、答辩状;立案,提起诉讼;参加法庭调查、质证、辩论;制作上诉状,提起上诉;二审庭审;强制执行 阶段,制作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立案,执行财产线索调查追踪,执行和解等。遗产继承争议遗产继承律师代理:包括调查遗产的范围,遗产分配争议调解,遗产争议诉讼代理,遗嘱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继承权的剥夺,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等等。赡养争议代理:包括调解,制作赡养协议书,赡养费追索,赡养纠纷诉讼代理。收养争议代理:包括指导收养过程,制作收养协议,代为办理收养公证,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后的补偿纠纷等。亲子鉴定代理:代理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为当事人保密。子女抚养争议代理:如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变更抚养权,增加减少抚养费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代理。

  • 法律如何认定私生子的地位其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
    日期:2013-04-15 点击:684次

    法律如何认定私生子的地位其权益能否得到法律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那位香港老板,作为孩子的父亲应当履行法定抚养义务;负担私生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正常讲应承担一半),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一般只到18周岁,但上学的可能会有差别)。

  • 法律对第三者插足是如何认定的能否追究破坏婚姻关系“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日期:2013-04-15 点击:482次

    法律对第三者插足是如何认定的能否追究破坏婚姻关系“第三者”的法律责任感情属于道德调整范畴而非法律所能规范,第三者介入他人家庭的问题是道德问题,离不离婚是夫妻双方的事情,第三者充其量只是一个诱因,不能把夫妻感情破裂的所有责任都强加在第三者身上,并以此令其承担拯救家庭和损害赔偿的责任。

  • 重婚罪是如何认定的受害方能否请求损害赔偿
    日期:2013-04-15 点击:538次

    重婚罪是如何认定的受害方能否请求损害赔偿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又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弄虚作假的手段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另一种是虽未经婚姻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婚姻。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结婚)。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如何维护权利
    日期:2013-04-15 点击:2439次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另一方如何维护权利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基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夫妻扶养通常在婚姻共同生活中自觉履行。当夫妻一方没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来源,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难,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养,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 夫妻之间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
    日期:2013-04-15 点击:347次

    夫妻之间如何区分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债务包括夫妻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

  • 夫妻一方独自支配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如何主张权益
    日期:2013-04-15 点击:664次

    夫妻一方独自支配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如何主张权益夫妻一方处分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情形。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基于各种因素考虑,很少引起诉争。但在离婚案件中,涉及与双方财产利益攸关的事情,故争议较大。

  • 遗产继承纠纷案之非婚生子女如何主张继承权
    日期:2013-04-12 点击:194次

    遗产继承纠纷案之非婚生子女如何主张继承权保护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并不是提倡生育非婚生子女。但是,犯错误的是非婚生子女的父母,不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不应承担责任的。因而保护他们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是公平合理的。非婚生子女要取得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必须证明与生父母的身份关系

  • 死亡人没有订立遗嘱时如何实施法定继承
    日期:2013-04-12 点击:203次

    死亡人没有订立遗嘱时如何实施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相对,又称无遗嘱继承,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进行继承的制度。其法律特征有:1.法定继承是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依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婚姻、血缘关系而确定的。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份额,都是强制性规范,除由死者生前依法以遗嘱方式加以改变外,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变更。

  •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如何确定继承份额
    日期:2013-04-12 点击:320次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如何确定继承份额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一样的,但也不排除分配不均的时候。因为实际生活中,有的子女对老人照顾比较多,有的却对老人几乎没有赡养,如果平均分配,则对于尽了较多赡养义务的子女显得有些不公平。

  • 离婚后子女可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日期:2013-04-12 点击:209次

    离婚后子女可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的情形由于小念的母亲下岗,同时小念读高中的生活费与教育费的实际需要比原来增加,这些情况都决定了原来的抚育费已经明显不够。而其父亲又有能力支付更多抚养费,因此,小念是可以向父亲要求合理增加抚育费的。如果父亲不同意,小念可以到法院起诉其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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