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
作为格式合同的“一对众”互联网视频服务协议不应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本案涉及网络服务平台经营者创新商业模式的合法性问题。案件的裁判对于如何妥当以“公平原则”规范格式条款的运用具有标杆意义,对于网络服务平台经营者制定和提供格式条款起到了规范指引作用,有力维护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男方生前与女方系合法夫妻关系,双方没有对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进行约定,男方兄弟夫妻亦未提交证据证明女方与男方曾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属进行过书面约定,或有充分有效证据证实案涉款项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或对案涉款项能做特定化区分。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女方与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均系两人共同所有。至于男方是否实现了财富自由、男方是否曾对其他人进行过赠与,均不影响案涉款项系其与女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认定。
真人假章!签合同你看清了吗?“真人假章”合同的效力认定,可结合行为人盖章时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被代(表)理人在合同签订前后围绕合同约定的行为表现,是否足以让合同相对人信赖合同主体即为被代(表)理人等因素,综合考量依法作出判定。
代理关系在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认定日常经济活动中,某些公司或个人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会选择隐名委托他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或者从事某些法律行为,受托人在取得委托人明确授权的情况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若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明确知道受托签订合同的主体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则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受托人在无其他过错的情形下,并非合同权利义务承担主体,无须承担合同责任。
银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主张调整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关系如何认定?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货物送到后却无人付款,仅有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能否证实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此发生纠纷,货款由谁结算?出卖人的合法权益如何维护?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约定违约金过高,但在当事人未到庭等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法院应否主动调整?
参团旅游产品却错失“最美公路”法院:旅行社未尽告知义务 应酌情赔偿
某物流有限公司诉吴某运输合同纠纷案民法典合同编新增了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规定,对于确保各交易环节有序运转,促进债权实现,维护交易安全,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本案是适用民法典关于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依法认定原告某物流有限公司代被告吴某向承运司机支付吴某欠付的运费具有合法利益,且在原告履行后依法取得承运司机对被告吴某的债权。本案判决不仅对维护物流运输行业交易秩序、促进物流运输行业蓬勃发展具有保障作用,也对人民法院探索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的适用具有积极意义。
不区分借贷与合伙关系,可直接根据合同内容裁判经典案例撇开关于借款与合伙关系在法律概念及法律适用上的区分问题,直接根据合同的内容即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进行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由此可见,个人合伙的基本特征是合伙人之间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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