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例
某环保公司诉某铝业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系认定出卖人瑕疵担保义务和买受人及时检验义务的典型案例。买卖合同关系中,卖方有义务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利要求卖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购买游戏陪练服务花费巨额费用是否支持返还?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提供包括陪伴聊天、陪玩游戏等形式的虚拟服务,因此这项服务并不违法,王某和唐某两人形成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关系,即唐某提供服务,王某支付相应对价。在唐某履行服务合同的过程中,王某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支付的也应当是陪玩服务费,唐某无需返还其提供游戏陪玩的报酬。
股东与公司签订公司未按时投产应赔偿其损失的合同条款的效力认定
内部承包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理费可以支持
储蓄存款合同中储户交易行为的性质认定网银转账纠纷的请求权基础。银行客户的存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受领,客户追偿行使请求权时,其请求权基础存在竞合。在选择侵权责任请求权时,需证明银行的过失以及银行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在选择违约责任请求权时则只需证明银行存在违约行为即可。
案涉协议虽名为“转押协议”,其实质系车辆买卖。原被告买卖的标的物系合同诈骗案所涉车辆,且经公安机关扣押后已返还被害人。故原被告签订的《车辆转押协议》因标的物涉及犯罪行为,应属无效。被告黑某、陈某某出售的抵押车辆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返还给被害人,进而导致原告于某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被告的行为增加了交易风险,对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表见代理裁判要旨汇总1.合同主体是实际承担合同权利义务的民事主体,仅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在该合同中并不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相关方,不是合同主体。2.表见代理中,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须存在诸如合同书、公章、印鉴等有权代理的客观表象形式要素。
公司对外担保决定权的归属及债权人的相应审查义务不管公司对外担保的决定权属于董事会抑或股东会,债权人对于担保意思表示是否符合公司内部权力分配的审查应仅限于形式审查。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如果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经查阅了公司章程,并且在形式上审查了担保决策机构作出的决定担保的文件,则该债权人已尽到了审查义务,属于善意第三人,在此情况下签订的担保合同即属有效。
合作主体之间的关系按自愿原则确定本案中,刘爽既可以与传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合作协议。既然刘爽选择了合作关系,就应当受该协议约束。其无正当理由的反悔,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更何况双方之所以签订直播合作协议,原因是考虑到刘爽自身的才艺,为了实现双方共同发展、共同获益。
债务人向连带债权的债权人之一为全部给付其总债务即归消灭《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连带债权的规则参照适用连带债务的规则。在连带债务中,债权人不必分别请求每一位债务人履行债务,而是可以任意选择债务人,并请求其履行全部债务;同理,在连带债权中,债务人亦有选择权,可以任意选择债权人,并向其履行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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