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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法定要件问题关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其他法定有效要件虽有争议,但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取得作为认定预售合同效力的衡量要件是审判共识。本案中,洪春南起诉时,信达公司仍未取得讼争房产的预售许可证,是认定本案讼争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的首要依据。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活动中“阴阳合同”的效力本案中,二手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签订第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后,出于少交税款的目的,又签订了一份约定房价较低的合同。由于第二份房屋买卖合同并非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故该合同应为无效。
房屋不动产物权变动实行公示公信原则原告方金珠与被告艺鹏陶瓷公司签订房屋“承租合同”,在租赁期内被告将租赁物卖给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应提前3个月通知原告,在同等条件下原告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案中被告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在3个月前通知原告,被告违反了通知义务,致使原告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给原告造成损失应由被告予以赔偿。
段某诉武汉旺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原告向本院提供由被告出具的“经济实用房七里小区简介”、“购楼须知”、“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房平面图”及原告与经济实用住房七里庙小区建设指挥部签订的经济房购销协议书、购房款收据、装修费及代垫款收据、房屋所有权证等书证来支持其诉讼请求。
行政机关将公务船舶出租用于商业活动,船舶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行政机关将闲置的公务用船光船出租,虽未按相关部门规章规定履行评估和报批手续,也未经光租登记,但光租合同未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仍应认定有效。船舶在光租双方共同控制下发生触碰事故,损失各半负担。转租的期租承租人与原光船出租人之间无合同关系,不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持卡人因自己的原因造成银行卡失密导致存款被他人冒领的责任应由谁承担银行与客户的关系的性质是契约关系,又加之银行业务的特殊性,所以双方不仅要受所订契约的约束,而且要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约。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是银行的重要义务。客户自己亦负有谨慎的义务。客户的密码应当对他人保密,客户应当妥善地保管自己的存单(或银行卡)。
关于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问题对承揽方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及时验收是定作方的一项基本义务。对承揽方完成的工作成果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或受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说定作方是因为工作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故没有进行验收,这样的抗辩值得推敲。虽然交付定作物与验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如果双方对验收方式无特别约定,定作方领受完成的工作成果并且使用,且在保修期内未提出质量异议应视为领受方对该工作成果验收合格。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应于开发商向其出示测绘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面积文件之日起30日内补交面积差价款。对于该合同条款所约定的“测绘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面积文件”应当首先按照文义解释,不能认为开发商自行制作的简单的注明产权登记面积的告知性文件也属于此类文件。
如何判断医院采取强制治疗措施的合法性在精神病患者家属申请医院强行收治而患者拒绝的情况下,对于医院采取的强制治疗措施合法性,应当从医院是否审查确认申请人与患者具有监护关系和其他特殊身份关系,以及强制治疗措施是否更有利于实现患者人身健康、维护家庭成员整体的重大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进行判断。
法院在货物运输合同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应如何确定损失额在货运合同损害赔偿纠纷中,货物损失额的认定在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计算方式和法定鉴定机构对损失额作出鉴定结论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原则上应采用当事人约定的计算方式,但当事人对约定的计算方式举证不能时,就应采信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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