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诉讼律师网合同律师团队违约损害赔偿专栏:北京合同律师,合同纠纷律师代理,房产律师诉讼,北京房产纠纷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北京房产律师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纠纷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律师咨询,房产纠纷律师,房产纠纷法律咨询,二手房律师咨询,二手房纠纷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房产律师在线咨询,房产交易律师咨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北京二手房律师,二手房买卖律师,工程承包违约责任,物业管理纠纷律师,加工承揽违约损害赔偿,服务合同纠纷律师代理,违约金违约责任承担等。
航空公司打折机票上注明的“不得退票,不得签转”,是否构成航空公司免除签转义务的一项免责事由在航空运输合同中,航空公司打折机票上注明的“不得退票,不得签转”,只是限制旅客由于自身原因而退票和签转,不得剥夺旅客在支付了票款后享有的按时乘坐航班抵达目的地的权利。当不可抗力造成航班延误,致使航空公司不能将换乘其他航班的旅客按时运抵目的地时,航空公司有义务在始发地向换乘的旅客明确告知到达目的地以后是否提供签转服务,以及在不能提供签转服务时旅客应当如何办理手续。
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如何办理过户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朱某和黄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朱某虽未取得403室房屋权属证书,但之后朱某取得了403室房屋的权属证书,朱某有权处分该房屋,该房屋买卖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朱某在取得403室房屋权属证书后,没有按照约定将房屋过户至黄某名下,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抵押权不当然因抵押物被查封而失权本案是一件借款纠纷案件,但焦点是原告盱眙农商行对被告爱华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时是否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对此,审理中被告宝先公司及爱华公司对原告盱眙农商行就被告爱华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时享有优先受偿权均无异议。
王某某将共有房屋出售他人的效力如何认定原告王某作为讼争房屋的共有人对自己的物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应当受到法律的强制保护,这样的法律规定本身没有错误。但现在的问题是,本案被告王某某为筹集抢救医疗费用而出售该房产,且被告王某某无其他收入及财产,这就引发了共有人物权利益与其他共有人的生命健康权冲突,此时就必须通过价值判断和利益衡量原则进行裁判,而不能机械僵化地适用法律。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因违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即使该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合同也有效。本案中杨睿与开发商之间的合同有效,其于可预见的将来可以取得讼争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当其将该房屋出售给本案原告葛网冬时,该房屋依然"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我们是否就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是被禁止
对解除合同提出异议须经诉讼或仲裁江阴法院经审理认为:乙公司在收到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以后,虽对该通知存有异议,并向甲公司发出了不同意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但未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应认为合同已经解除。如乙公司认为解除合同后给其造成损失的,可以另案向甲公司主张权利。
未告知公摊面积认购合同能否被撤销本案中王某应当按照认购合同的约定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王某对公摊面积有疑问,应该和开发商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进行进一步协商,而不是要求撤销原认购合同。如果王某坚持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而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王某即构成违约,非但认购合同不能被撤销,王某所付定金也就无法返还。
违法分包人对实际施工人的责任问题建筑工程层层违法分包的现象非常普遍,那么是否实际施工人的前手所有违法分包人均应当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呢?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责任只限定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合同之外的人,是不承担合同责任的。
支付宝付款方式购物纠纷案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达成买卖协议,并约定了收货地址,该收货地应为本案买卖合同的履行地。双方约定的收货地在宿迁市宿豫区,故宿迁宿豫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案中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应当如何处理被告通知原告于2012年8月15日收房,其当时尚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但原告明知上述情况仍同意接收房屋且实际占有,应视为原告同意变更约定的交付条件,诉争的商品房应视为已经交付,违约金应计算至实际交付之日即2012年8月15日。原告以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主张实际交付之日后的逾期交付违约金,不应支持。
京ICP备12000547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98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