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已经70岁了,他对自己的财产有一定的规划,并写好了遗嘱。徐某决定在自己神志还算清醒时对遗嘱进行公证,但是他身体不太好,可以由儿子代他到公证处提起申办吗?
徐某要求进行遗嘱公证,应当由他亲自申办,而不得要其儿子代其进行。
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确认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证明活动。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规定,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的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或法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除外。由此说明,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徐某办理遗嘱公汪,依据政策的规定,他应当亲自到公证机关提请申办,.
法律依据:司法部《公证程序规则》
律师说法:现在我国财产公证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在进行财产公证时当事人要准备好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等。一般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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