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某今年70岁了,他想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女儿,但是又怕自己去世后儿子会不按自己的想法办。田某听说可以对遗嘱进行公证,他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田某应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遗嘱公证申请,公证机构会派两名公证人员办理遗嘱公汪。
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见证人、遗嘱代书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呵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田某要求对自己的遗嘱进行公证,他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公证机关依据政策规定对其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
律师说法: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汪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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