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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律师 >> 遗产继承

北京继承纠纷律师谈遗产继承中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

日期:2012-02-08 来源:北京婚姻家庭律师网 作者:北京离婚律师 阅读:245次 [字体: ] 背景色:        

在遗产继承出现下列情况时,适用法定继承: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
 

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
 

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
 

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
 

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
 

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无效;
 

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
 

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
 

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
 

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胎,其为胎儿保留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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