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一家外贸企业的销售经理,他有一辆面包车,使用了10年后于2008年报废。小李于是花了几十万于今年新购买了一辆丰田小轿车,但一直没有来得及进行机动车登记并取得通行证。由于销售业务繁忙,小李常常需要开车在两个城市之间来回跑,不能自己开车很不方便。小李依稀记得机动车未经登记是不能上路的,所以在完成机动车登记前他都是打的或者坐公交去和客户谈生意。然而有一次,小李着急去谈生意没有等到公交车和出租车,结果迟到了,给客户留下了很不好的印象,导致那笔生意没有谈成。小李看着自己的新车很是烦恼。
其实很多驾驶员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节不是很熟悉,或者拿到驾照后就将交通法律法规忘得一干二净了,以致于驾驶过程中徒添了很多烦恼。
由于我国对于机动车实行的是登记管理,所以我们有必要了解在哪些情况下需要对机动车进行怎样的登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所以小李可以先取得临时通行牌证,暂时开着自己的新车上路。另外,对于机动车登记,应当及时准确。发生出现需要登记的事宜后,应当 马上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以免发生权利不明晰的情况。
对于本案例中的小李,需要拿上一些证明材料(如: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未销售的特型车辆,还应提交合格证或进 口凭证;购买、调拨、赠予方式获得的尚未注册车辆。还应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进口凭证;属科研、定 型试验车辆,还应当提交书面申清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或者领取临时通行牌证就可以放心上路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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